為了使水利署的形象能更為鮮明、有活力,並且能在相關之活動、文宣中有多一層的圖像運用,因此廣招各方好手設計一專屬於水利署防災中心的吉祥物圖像,期許在原有的吉祥物「拓拓」之外,能有另一個展現水利署相關特色的代言人,也替「拓拓」找個伴侶,豐富水利署這個大家庭!
報名資格:
年齡、性別不拘,歡迎社會大眾踴躍報名。
投稿方式:
一、此活動採網路報名的方式進行,參賽者需於2013年5月27日~ 2013年7月1日徵稿期間於「防災資訊服務網」(http://fhy.wra.gov.tw)下載報名表(附件一)及參賽、著作權轉讓同意書(附件二)。
二、將報名表與參賽、著作權轉讓同意書連同投稿作品E-mail至主辦單位電子信箱wrafhy2013@gmail.com信件標題請註明「拓拓徵女友-OOO」報名。 (備註:OOO為姓名)
三、參賽者需將報名表、參賽與著作權轉讓同意書、投稿作品圖檔分成三個檔案列於附件中,並寄到主辦單位電子信箱 wrafhy2013@gmail.com。
四、徵稿截止日為2013年7月1日 午夜12點整,以電子信箱顯示之時間為準,截止日之後恕不接受投稿報名。
五、投稿作品需說明設計理念(100字以內),無說明者視為放棄參賽資格。
作品規格
一、格式:JPG格式之圖檔。
二、尺寸:2000像素*2000像素以下。
三、大小:壓縮至2MB以內。
參賽者需自行保留作品之300dpi以上高解析度圖檔及創作原始檔,以利得獎作品實際印刷使用,若無法提供此檔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需詳細填寫基本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資訊導致主辦單位無法連絡者,視同放棄參賽或得獎資格。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將不做任何通知。
二、對於投稿之作品,主辦單位擁有審核裁量權,以決定是否通過初選;通過初選者,主辦單位會於指定日期將作品放上粉絲團供民眾票選;未通過初選之作品恕不另行公布。
三、本活動獎項不得轉換或折抵現金,且主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
四、凡報名參加比賽者,即視為接受本活動相關規範,且願意完全遵守本規則所述之各項規定,如有違反之行為,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利。
五、參賽者所留電子信箱有誤,造成主辦單位傳送電子郵件資料被退件或提供電子信箱設定被歸為垃圾郵件被刪除而未讀取者,由參賽者與自負責任,視同放棄得獎資格,參賽者亦不得異議。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亦不做任何通知。
六、得獎作品著作權及各項權利均歸主辦單位所有,在不涉及其他商業用途下並保有刪改、修飾、印製、宣傳、刊登、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使用於各項推廣工作之權利,不另支付費用。
七、入選作品若涉嫌抄襲、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一經察覺,立即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項獎勵,其衍生的民、刑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八、依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 NT$20,000者,主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10%稅額,國外人士代扣繳20%稅額。
九、得獎者同意配合主辦單位將得獎者名單公佈於平面廣告、新聞發佈與活動網站,以作為活動宣傳。
十、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徵選作品水準,可以「從缺」或「增加得獎名額」辦理。
※主辦單位保有對本活動相關內容進行修訂、終止之權利。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公佈於相關網站,不做另行通知。